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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不予、从轻、减轻)行政处罚决定书
卫罚〔 〕 号
(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与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一致) :
营业执照注册号(公民身份号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与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一致)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姓名)
一、调查情况及发现的环境违法事实、证据和陈述申辩(听证)及采纳情况
我局于 年 月 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违法行为:
1、 (陈述违法事实,如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情节、动机、危害后果等内容) ;
2、 。
以上事实,有 (列举证据形式,阐述证据所要证明的内容) 等证据为凭。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名称及条款序号) 的规定。
我局于 年 月 日以 《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
[ ]×号) 告知你(单位)陈述申辩权(听证申请权)。 年 月 日,
(叙述陈述申辩及听证过程、当事人意见理由及证据、卫生行政部门采纳当事人意见的情况及理由。有从重、从轻、减轻或者其他有裁量幅度的,说明法定理由和依据) 。
二、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及其履行方式、期限
依据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名称及条款序号) 的规定,阐述适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或不予、从轻、减轻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我局决定对你(单位)处以如下行政处罚:
1、 。
2、罚款 (大写) 元。
限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缴至指定银行和账号。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委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收款银行: 户 名:
账 号:
2、
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你(单位)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或者向×××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白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印章)
年 月 日
白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行 政 建 议 书
(文号)
(当事人)姓名: 证件类型及号码:
(法人、个体工商户、非法人组织)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地址):
(行政相对人)于 年 月 日,(违法情形)违反了(法律依据名称及条、款、项具体内容)的规定,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危害等因素,遵循包容审慎原则,本机关依法对(行政相对人)作出了(不予、从轻、减轻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免予行政强制决定)。为维护法律权威,杜绝上述违法情形的再次发生,现提出如下行政建议:
一、 (责令改正期限)。
二、 (制订整改措施)。
三、 (累犯处罚意见)。
四、 (其他建议)。
逾期不改正,本机关将视情节依法严肃处理。
(行政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信 用 承 诺 书
白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地址:) 。于 年 月 日,(违法情形),违反了(法律依据名称及条、款、项具体内容)的规定,(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作出了(不予、从轻、减轻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免予行政强制决定)。
(行政相对人)有义务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作出如下承诺:
一、
二、
三、
(行政相对人印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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