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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
发布时间:2024-12-05     信息发布人:白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

   关:白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 曲慧娟

被委托单位: 白山市疾病控制中心(白山市卫生监督所)

法定代表人: 胥正龙

一、委托执法依据

(一)卫生部39号令《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设区的市、县级卫生监督机构负责辖区内日常卫生监督工作,主要职责为:(一)公共卫生监督(二)医疗卫生监督”。

)国家卫计委《关于切实加强综合监督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卫监督发〔2013〕40号)第二项:“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整合下设的监督执法机构和人员,组建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以下统称综合监督执法局),作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集中行使公共卫生、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等综合监督执法职权的执行机构”。

(三)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意见》(卫办发〔2000〕16号)规定:“卫生监督所是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在其辖区内,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使卫生监督职责的执行机构”。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八条:“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第十九条规定:“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二)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三)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

二、委托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和国务院颁布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医药条例》《护士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突发卫生公共事件应急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及原卫生部颁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血站管理办法》《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和《吉林省保健用品管理办法》《吉林省发展中医条例》《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吉林省母婴保健条例》《吉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等卫生健康法律、法规、规章的执法工作(上述法律、法规等如有修改或者转变执法主体,依据最新规定执行)。

三、委托权限

(一)对违反卫生健康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依法进行调查,查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对公民处以2000元、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0元罚款以内的案件,可先执行后审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对公民处以2000元、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0元罚款以上案件、停诊停业停产案件、移交移送案件、上级督办案件、较大应急事件查处,以及涉及稳定重大安全的案件,报市卫生健康委批准后执行。

(二)按照市卫生健康委的决定,履行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现场行政控制工作。

(三)履行各类卫生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其他各项卫生健康行政监督职责。

四、委托期限

20244月2日至20254月1日。

五、执法范围

白山市。

六、相关要求

(一)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符合《白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山市行政执法规定的通知》“第十三条”和卫生部《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的要求,并报市卫健委备案。

(二)白山市卫生监督所在行政处罚等执法监督工作中,应认真执行白山市卫生健康委的卫生健康监督工作计划,接受卫生健康委相关科室的监督检查,主动开展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调研,积极提出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建议,全面完成市卫生健康委交付的各项监督执法工作任务。要建立卫生健康监督执法责任制,严明行政执法工作程序和执法纪律,严防监督执法责任事故,严肃追究监督执法责任差错与事故,对监督执法违纪违规违法行为应及时向白山市卫生健康委报告。每季度将监督执法情况形成总结上报到市卫生健康委。

(三)白山市卫生监督所不得超越职权范围执法,并不得再行转委托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委托权限仅在委托期内有效。

(四)白山市卫生监督所在行使委托权限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省、市关于行政执法的相关规定及市卫生健康委有关行政执法制度,健全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内部运行机制,行政处罚决定应及时公示。同时行政处罚案件电子卷宗或名录及时传送至市卫生健康委政策法规科;对于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较大数额罚款(对公民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0元以上罚款)等重大行政处罚,于每季度末向白山市司法局、市卫生健康委法规科同时报送。

委托机关:白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

 

被委托单位白山市疾控中心(白山市卫生监督所)

 

法定代表人:

 

 

                             2024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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