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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白山调查队行政相对人救济途径 |
发布时间:2020-12-28 信息发布人:国家统计局白山调查队 |
行政相对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权利、听证权利、行政复议权利、行政诉讼权利。 行政相对人依法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家统计局白山调查队进行陈述和申辩、申请进行听证;依法向国家统计局吉林调查总队或白山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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