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工业节能监察结果的公示 |
发布时间:2023-03-20 信息发布人:本系统报送 |
根据《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2年工业节能监察任务的通知》(吉工信资源〔2022〕331号)要求,为切实履行工业节能监察职责,高质量完成节能监察任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制定并印发了《关于调整<白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度工业节能监察实施方案>的通知》(白山工信资源〔2022〕114号),并严格按照方案有序开展。 一、国家专项工业节能监察情况 2022年度白山市工信系统工业节能监察任务为:国家专项工业节能监察企业5户,包括重点行业能效专项监察4户。重点领域能效专项监察1户。其中,临江市宏大水泥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处于停产状态,企业已向省工信厅提交停产情况说明,不予开展监察工作。为确保整个执法程序完整正确规范,市工信局对照专项监察手册制作了规范完整准确的监察文书,并严格执行监察通知、监察结果处理等监察程序。2022年12月19日-22日,对金刚(集团)白山水泥有限公司、白山山水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和吉林东圣焦化有限公司3户重点行业能效专项监察企业开展现场专项监察,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全部达标,未执行阶梯电价加价;对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白山市分公司开展数据中心能效专项检查,经监察,核算该企业2021年电能利用率(PUE)为1.57,2020年电能利用率修正值(EEUE)为1.77,电能能效级别为(二级)。在对吉林东圣焦化有限公司监察过程中发现,企业在用的30台三项异步电机属国家明令淘汰用能设备,经现场调查询问、立案讨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对该企业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并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察、督导落实。 二、日常节能监察情况 2022年度全市工信系统日常监察企业8户,其中:白山北华水泥有限公司2021年停产,企业已向省工信厅提交生产情况说明,不予开展监察工作。2022年11月21日-27日完成对抚松银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抚松森祥水泥有限公司、靖宇亚泰泉润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白山苇塘水泥有限公司、吉林天禹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白山热电有限公司和通化钢铁集团板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日常监察工作,并将企业2021年度书面监察报告建档立卷留存。经监察,企业建立完备的能源管理制度,完善的能源计量与统计制度,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符合相关标准,未发现相关问题。 白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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