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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工业节能监察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3-10-08     信息发布人:本系统报送

    根据《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3年工业节能监察任务的通知》(吉工信资源〔2023〕194号)要求,为切实履行工业节能监察职责,高质量完成节能监察任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下达了《白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工业节能监察实施方案的通知》(白山工信资源〔2023〕83号),并严格按照方案有序开展工作。
    一、国家专项工业节能监察情况
    2023年度白山市工信系统工业节能监察任务为:国家专项工业节能监察企业3户,其中:重点行业能效专项监察2户、2022年违规企业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监察1户。
    为确保整个执法程序完整正确规范,市工信局对照专项监察手册制作了规范完整准确的监察文书,并严格执行监察通知、监察结果处理等监察程序。2023年9月15日-19日,对金刚(集团)白山水泥有限公司、白山山水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和吉林东圣焦化有限公司3户企业开展现场专项监察。其中:金刚(集团)白山水泥有限公司、白山山水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全部达标,未执行阶梯电价加价。对吉林东圣焦化有限公司开展了整改验收工作,该企业受设备制作工艺及数量影响,计划采购设备未全部到货,无法按期完成整改,因此向我局申请延长淘汰用能设备整改期限三个月。根据实际情况,我局准予延长整改期限,向企业下达了《准予延长整改期限通知书》,并按期限对企业开展整改验收工作。
    二、日常节能监察情况
    2023年度省专项工业节能监察企业9户。其中,白山北华水泥有限公司、临江宏大水泥有限公司2022年停产,企业提交停产情况说明,经我局现场核实予以确认并上报省工信厅。
    2023年9月20日-26日完成对抚松银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抚松森祥水泥有限公司、靖宇亚泰泉润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天禹水泥有限公司、白山苇塘水泥有限公司、白山热电有限公司和通化钢铁集团板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7户正常生产企业的日常监察工作,并将企业2022年度书面监察报告建档立卷留存。经监察,企业建立完备的能源管理制度,完善的能源计量与统计制度,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符合相关标准,未发现相关问题。

白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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