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服务指南 |
发布时间:2020-12-09 信息发布人:本系统报送 |
白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服务指南 一、甘草、麻黄草收购许可证核发 (一)设定依据: 1. 《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 附件3《国务院决定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中第4点 将 甘草、麻黄草收购许可证核发事项,下放至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 2.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甘草和麻黄草专营、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运2004〕1095号)二、加强甘草和麻黄草收购许可证的管理。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贸委、工交办)负责收购许可证的管理和发放。要按照《国务院关于禁止采集和销售发菜制止滥挖甘草和麻黄草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0]13号)的要求,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甘草和麻黄草收购许可证管理制度。要严格按照国家下达的甘草和麻黄草年度采集收购计划发放收购许可证,核定年度收购数量,不得超计划收购甘草和麻黄草。 3.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保留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吉政发〔2017〕33号)附件2《省政府决定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中第1点 将 甘草、麻黄草收购许可证核发事项,下发至各市(州)、长白山保护开发区、长春新区、梅河口市、公主岭市、珲春市、农安县、集安市、磐石市、梨树县、抚松县、东丰县、敦化市、前郭县、大安市。 (二)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三)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四)受理条件:申报主体必须为医药工业企业;已办理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生产GMP证书;有符合国家规定的仓储设施;拥有相应的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技术人员;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五)申请材料: 1. 甘草麻黄草收购许可证申请表 2. 药品生产许可证 3. 药品GMP证书 4. 营业执照 (六)收费情况:不收费 (七)办理地点:白山市浑江区通江路67号白山市政务大厅三楼综合窗口 (八)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1:30 下午 夏 13:30-16:30 冬 13: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 (一)设定依据: 1. 《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4号)第二十七条 各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可参考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制定相应政策,支持企业技术中心建设。 2. 《关于印发白山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白山工信科技〔2014〕113号) 第九条 市工信局负责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工作,并负责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具体组织工作和评价工作。 (二)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三)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四)受理条件: 1. 认定范围为所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中,建立并已正常运行一年以上的技术中心。 2. 有较强的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在行业内具有显著的竞争优势。 3. 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运作管理规范。 4. 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知名品牌,研究开发与创新水平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 5. 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以及一定规模的技术人才队伍,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 6. 企业两年内未发生下列情况:(1)因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理。(2)涉嫌税收违法已被税务部门立案审查。(3)走私行为。 7. 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不低于200万元。 8. 企业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低于15人。 9. 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200万元。 (五)申请材料: 1. 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 2. 企业科技项目一览表 3. 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 4. 县(市)区、开发区工信局(经济局)联合的推荐意见 5. 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六)收费情况:不收费 (七)办理地点:白山市浑江区通江路67号白山市政务大厅三楼综合窗口 (八)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1:30 下午 夏 13:30-16:30 冬 13: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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