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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行政执法主体公示信息确认表
发布时间:2026-03-23     信息发布人:白山市工信局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类别 法定执法职责和权限 主要执法依据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门户网站
1 白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法定行政执法机关
一、负责对民爆生产、销售企业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情况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二、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工业节能监察工作,同时对县(市、区)工业节能监察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指导。

三、承担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

四、负责全市甘草、麻黄草收购许可证核发工作,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工作,并负责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具体组织工作和评价工作。

六、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生产者设置唯一产品识别码情况开展检查

七、依法对稀土全产业链各类主体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未如实追溯、拒绝监督检查等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执法事项覆盖稀土开采、冶炼分离、综合利用、收购加工销售及出口全环节监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工业节能管理办法》

《工业节能监察办法》

《吉林省节约能源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国家发展改革关于调整甘草和麻黄草专营、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禁止采集和销售发菜制止滥挖甘草和麻黄草有关问题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保留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生产管理若干规定》

《稀土管理条例》

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长白山大街3766号 0439-3234184

 

初审:杨越雯    复审:许德元    终审:孙渤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