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 |
发布时间:2020-12-16 信息发布人:冯晓生 |
序号 执法类别 执法事项 记录载体 记录场所 记录内容 记录部门 1 调查环节 调查取证 执法记录仪 执法现场 对表明身份、进行调查询问、投诉一事核实取证的全过程记录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2 结案环节 结案 执法记录仪 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办公室 对用人单位发放工资的全过程记录全过程记录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3 笔录环节 陈述、申辩 执法记录仪 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办案区 对表明身份、进行调查询问、当事人笔录陈述申辩笔录的全过程记录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4 行政处罚环节 陈述、申辩 执法记录仪 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办案区 记录当事人陈述申辩全过程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5 当事人不配合调查的 执法记录仪 执法现场 对进入调查取证场所、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当事人拒绝接受检查的全过程记录。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6 送达 环节 留置送达过程 执法记录仪 送达现场 对受送达人所在单位的代表情况,说明送达情况,在送达回执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字或者盖章,将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全过程进行记录。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7 邮寄送达 执法记录仪、照相机 邮寄场所 对交寄物品、交寄时间和送达结果等进行音像纪录。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8 公告、送达 照相机 劳动保障监察办公室 对发布公告的报纸、发布公告的网站等送达凭证进行记录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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