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行政执法情况 |
发布时间:2025-02-24 信息发布人:执法局 |
表一 白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4年度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宗) 警告、通报批评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行政拘留 其他行政处罚 合计(宗) 罚没金额(万元) 0 29 0 0 0 0 29 118.86 说明: 1.行政处罚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 2.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宗行政处罚,计入最重的行政处罚类别。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行政处罚类别从轻到重的顺序:(1)警告、通报批评;(2)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3)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4)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5)行政拘留。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能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 4.“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表二 白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4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许可实施数量(宗) 申请数量 受理数量 许可数量 不予许可数量 撤销许可数量 298 298 298 0 0 说明: 1.“申请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收到当事人许可申请的数量。 2.“受理数量”、“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撤销许可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作出受理决定、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和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 表三 白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4年度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宗)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宗) 合计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扣押财物 冻结存款、汇款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划拨存款、汇款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代履行 其他强制执行 0 0 0 0 3 0 0 0 0 0 5 8 说明: 1.“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务”、“冻结存款、汇款”或者“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 2.“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 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和“其他强制执行”等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 3.“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白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4年度行政执法情况说明 一、行政处罚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行政处罚总数为29宗,罚没收入118.86万元。 本部门2024年度行政处罚被申请行政复议3宗,占行政处罚总数的10.3%;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1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33.3%,占行政处罚总数的3.4%。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 本部门2024年度行政处罚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1宗,占行政处罚总数的3.4%;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1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100%,占行政处罚总数的3.4%。 二、行政许可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 年度行政许可申请总数为298宗,予以许可298宗。 本部门2024年度行政许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许可和不予许可)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本部门2024年度行政许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许可和不予许可)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 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行政强制总数为5宗。 本部门2024年度行政强制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 本部门2024年度行政强制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 四、行政征收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行政征收总数为0次。 五、行政检查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行政检查总数为0次。 六、行政裁决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行政裁决总数为0次。 七、行政给付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行政给付总数为0次。 八、行政确认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行政确认总数为0次。 九、行政奖励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行政奖励总数为0次。 十、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为0宗。 (注:“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被提起行政诉讼”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复议决定和生效判决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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