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行政处罚(5) |
| 序号 |
相对人名称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决定文号 |
处罚类型 |
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 1 |
白山市龙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建筑领域违法 |
白山市龙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白山市人防指挥中心综合楼工程项目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 |
白山城管罚字﹝2026﹞17号 |
罚款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决定给予白山市龙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停止使用,并处罚款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元)的行政处罚。 |
2026-07-03 |
白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 2 |
白山市龙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建筑领域违法 |
白山市龙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白山市人防指挥中心综合楼工程项目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 |
白山城管罚字﹝2026﹞18号 |
罚款 |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白山市龙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处工程合同价款的3%的罚款,即罚款人民币壹佰肆拾肆万元整(¥1,440,000元)的行政处罚。 |
2026-07-03 |
白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 3 |
韩某某 |
建筑领域违法 |
白山市龙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白山市人防指挥中心综合楼工程项目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韩某某为该工程项目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 |
白山城管罚字﹝2026﹞19号 |
罚款 |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决定给予韩某某处单位罚款数额7%的罚款,即罚款人民币壹拾万零捌佰元整(¥100,800元)的行政处罚。 |
2026-07-03 |
白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初审: 复审: 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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