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白山市公安局主要警种名称及职责》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0-12-03 信息发布人:白山市公安局 |
各县(市、区)公安局、直属公安分局: 为全面落实省、市政务公开工作和“软环境”建设工作相关部署要求,现将《白山市公安局主要警种名称及职责》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合理布设,科学划分。 白山市公安局 2018年1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白山市公安局主要警种名称及职责 依据《人民警察法》及市政府相关文件规定,现对白山市公安局主要警种名称及职责具体规定如下: 一、政治部 负责市局机关、直属单位及派出机构的领导班子建设,协助县委管理基层局领导班子;负责全市地方公安机关机构编制、民警录用、警衔的日常管理、干部人事统计;市局机关、直属单位和派出机构的人事调配、工资管理、人事档案、公务员考核,民警医疗保险管理。 负责全市公安机关表彰奖励、公安英烈抚恤;组织实施全市公安思想政治工作、全市公安民警的政治理论学习、队伍机制建设、岗位目标管理、警(政)务公开、创优树模;省厅和市里综合部门安排的临时性工作、活动及各项检查、评比等工作。 负责全市公安宣传工作和公安宣传干部、通讯员队伍建设,负责在主流媒体开办栏目,搞好新闻发布工作和全市公安机关的警营文化、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负责制定全市公安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人民警察训练学校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公安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全市公安机关警体训练及警体活动的开展;承担全市公安民警的教育培训和警务实战技能训练任务。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完成政府绩效考核办公室交办的工作任务;负责完成省厅绩效考核工作任务的分配、督促、迎检工作;负责市公安局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 二、白山市见义勇为工作办公室 负责指导、监督《吉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的贯彻实施;负责见义勇为行为的确认;负责对不符合革命烈士条件的见义勇为牺牲人员的认定因公牺牲工作;负责见义勇为人员的表彰、奖励、保护、宣传;协调指导各地和各部门开展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护工作;负责见义勇为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工作。 三、市纪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组 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受理和查处民警违法违纪案件;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机关民警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党政纪监督。 四、指挥中心 协助本级公安机关领导指挥各警种、各部门处置重大紧急警情;负责处理下级公安机关、本级公安机关各警种、各部门报告的重大警情;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公安指挥系统建设、管理及应用,检查、指导下级公安机关指挥中心工作。负责信息综合、公安网站、调查研究、公安业务统计、档案管理、公安史志编纂、保密等工作。 负责本市要害部位、交通要道监控,组织部署辖区范围内的重大布控查缉工作;负责110的接处警,传达上级机关和有关领导的指示、命令,下达市局领导的指令。 五、科技通信处 负责研究制定全市公安科技信息化发展规划和信息通信系统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广及应用指导;承担公安科技项目管理和成果推广;负责公安信息网络、信息系统安全;承担公安信息通信网络的运行、维护、管理和服务;管理公安无线电频率资源和其它通信资源;负责市局中心机房运维及管理;负责市局有线、无线、视频会议及应急通信保障;承担市局科技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六、出入境管理局 负责全市各种出入境证照的受理、审批与发放、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的受理与管理、全市公安外事活动的组织、安排和实施,加强国际警务交流与合作、依法侦办和查处涉外案(事)件,打击出入境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及管理我市公民出境和进入我市的境外人员,维护正常的出入境秩序等工作。 七、控告申诉处 接待来信来访和举报电话,承办控告和申诉案件,并对控告申诉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承办上级交办的来信来访案件。 八、刑事警察支队 侦办跨区域系列犯罪案件和市区涉外案件;承办领导交办案件、信访疑难复杂案件;参与全市有影响重、特大刑事案件侦破;协调指导查处盗抢机动车和跨省跨境拐卖妇女儿童等案件。 负责全市刑事技术工作指导;参与全市有影响的重、特大刑事案件现场勘查;承担市区命案、非正常死亡尸体检验及伤害鉴定;对全市DNA信息采集进行指导监督。 负责全市刑侦基层基础工作指导;指导全市刑侦队伍规范化建设工作;承担协外工作;参与全市重特大案件侦破和疑难案件会诊。负责全市刑侦办案质量的指导、监督、考核工作;承担对命案审核把关。 指导全市刑侦系统综合业务建设;承担全市刑事犯罪的分析研究。 九、治安警察支队 是全市公安机关治安行政管理、保安服务工作的业务指导机关。主要负责指导、监督公共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实施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等危险物品治安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实施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指导、监督、实施保安服务业治安管理工作;承办、指导治安案件和治安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 十、经济犯罪侦察支队 负责侦办走私假币罪,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金融诈骗罪,危害税收征管罪,侵犯知识产权罪,扰乱市场秩序罪,侵犯财产罪等经济犯罪案件。 十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 负责全市公共信息网络和国际互联网的安全管理工作,查处公共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 十二、禁毒支队(白山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全市禁毒、缉毒工作;指导全市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及易制毒化学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制等工作;负责侦破走私贩毒,扎、吸毒案件和上级交办的案件;负责禁毒宣传教育工作。 十三、法制支队 负责对全市公安法制工作进行管理规划和指导,制定全市公安法制工作计划并部署各县(市、区)公安局、直属分局贯彻执行; 组织实施全市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工作,组织开展案件审核、网上巡查、个案监督、执法质量考核评议、专案调查、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工作; 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按规定承办复议、听证、应诉工作; 办理刑事复议、复核案件; 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的国家赔偿工作,负责对各县(市、区)公安局、直属分局刑事赔偿案件的复议工作,承办市局办理的国家赔偿案件; 负责市局本级及白山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刑事案件审核工作; 负责案件管理中心工作; 负责执法办案中心的业务指导工作; 组织开展全市公安机关普法教育活动,开展公安法制宣传教育,配合有关部门对民警进行法律培训和考核; 为全市公安机关各业务部门和执法民警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根据领导安排参与维护民警合法权益工作; 参与重大、疑难案件的研究处理工作; 负责对本局规范性文件制发前的法律审核,定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提出废、改、立意见; 负责全市公安机关刑事案件两统一工作。 十四、警务督察支队 指导、协调全市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工作;对全市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命令、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进行监督。 十五、监所管理支队 负责指导检查全市看守所、拘留所的安全防范和监所教育感化工作;负责组织看守所、拘留所实施等级化管理和对全市看守所留所服刑、减刑、假释的审核工作。 十六、户政管理支队 负责实施户政管理的相关规定;指导、协调基层基础工作;负责全市户口管理、身份证制发管理、微机人口信息管理工作;依据户口、身份证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规,查处户口管理中的违法行为;负责全市人口统计和分析工作。 十七、经济文化保卫支队 指导基层公安机关对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科研文化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基层公安机关经文保部门的各项业务工作。 十八、交通警察支队 负责白山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维护交通秩序,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处理交通事故; 负责并指导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社会化管理工作; 负责并指导全市机动车管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驾驶人管理、驾驶人考试等工作; 负责并指导全市交警系统队伍管理和法制建设; 负责由上级机关交办的临时性特勤、警卫工作; 负责对城区道路设施进行科学研究和规划设计; 指导监督协调和考核各县(市、区)的交管工作。 十九、城市管理警察支队 负责查处阻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治安案件;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刑事案件。依法维护城市管理和市场秩序,协助城市管理部门进行综合执法,维护城市建设和管理的治安秩序。负责查处市区内盗窃、故意损毁城市公共设施的治安和刑事案件。 二十、生态环境犯罪侦查支队 组织、指导、协调全市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侦办工作;掌握全市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动态,分析犯罪规律并提出工作对策;建立同环保、水务、国土、农委(畜牧)、林业等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打击污水排放犯罪行为;侦办上级交办的影响生态环境安全的重大案(事)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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