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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济途径
发布时间:2020-12-08     信息发布人:白山市公安局

1.诉讼渠道:诉讼救济,也称为司法救济,是指相对人就特定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救济。

行政相对人如不服该具体行政行为,可自该具体行政行为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到浑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非诉讼渠道: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自具体行政行为生效之日起,如不服该具体行政行为可到白山市人民政府或白山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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