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市宗教局)行政执法主体公示信息确认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类别 法定执法职责和权限 主要执法依据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门户网站 1 白山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法定 行政执法机关 一、依法对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进行行政管理。 二、负责《吉林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的实施。 三、负责对县区提出的符合变更民族成份的申请进行审批。 《宗教事务条例》 《吉林省宗教事务条例》 《吉林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 《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 白山市浑江区长白山大街3382号 0439-3225023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