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气象局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 |
发布时间:2021-10-09 信息发布人:白山市气象局 |
序号 处罚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不予处罚的情形 不予处罚的依据 备注 1 对违反气象监管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的处罚 市县气象局 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与两次以上处罚。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若干规定》第六条第三款 2 对违反气象监管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的处罚 市县气象局 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3 对违反气象监管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的处罚 市县气象局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4 对违反气象监管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的处罚 市县气象局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 5 对违反气象监管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的处罚 市县气象局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与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6 对违反气象监管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的处罚 市县气象局 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与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 二、从轻处罚事项清单 序号 处罚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从轻处罚的情形 从轻处罚的依据 备注 1 对违反气象监管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的处罚 市县气象局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2 对违反气象监管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的处罚 市县气象局 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 3 对违反气象监管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的处罚 市县气象局 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 4 对违反气象监管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的处罚 市县气象局 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 三、减轻处罚事项清单 序号 处罚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减轻处罚的情形 减轻处罚的依据 备注 1 对违反气象监管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的处罚 市县气象局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2 对违反气象监管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的处罚 市县气象局 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 3 对违反气象监管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的处罚 市县气象局 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 4 对违反气象监管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的处罚 市县气象局 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 四、免于行政强制事项清单 序号 处罚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免于行政强制的情形 免于行政强制依据 备注 1 限期恢复原状、限期拆除 市县气象局 违法行为情节轻微,且主动改正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采取了其他补救措施,未对气象业务造成影响。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五十九条 《气象法》第三十五条 《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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