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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09     信息发布人:白山市气象局

山 市 气 象 局 法 规 科

白山气法函〔202126

 

政策法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防雷

与升放气球安全工作的通知

 

)气象局

为贯彻落实中国气象局及省气象局关于切实加强城市安全工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强化城市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管理,坚决避免雷电灾害事故、升放气球事故以及相关次生灾害的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思想理念和责任担当

城市运行环节多、系统复杂、人员密集,城市安全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是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目前,我正值主汛期,雷暴天气多发频发,而位于城区及城乡结合部的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和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一旦遭受雷击发生事故,或者在相关区域开展升放气球活动时发生易燃气体爆炸或气球脱飞事故,都将造成严重的危害,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也会更大。因此,全各级气象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近期一些地方发生城市安全重大事件事故的教训,强化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责任感,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增强底线思维和忧患意识,依法全面履行好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监管职责。要坚持以防为主,想全想细想万一、抓紧抓实抓到位,不断完善和落实安全责任体系,确保有效防范化解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风险,牢牢守住城市安全运行生命线。

二、强化易燃易爆等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和场所防雷安全管理

各级气象部门要结合本行政区域内的防雷安全重点单位清单,重点针对城市区域的易燃易爆等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和场所,科学研判潜在风险大小,分级分类全面开展隐患排查,登记造册排查结果,提出防范整改措施。要加大对城市区域易燃易爆等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和场所的防雷执法检查力度,务必做到易燃易爆等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和场所检查全覆盖,指导和督促其按照《防雷安全重点单位防雷安全主体责任清单》要求,建立健全以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防雷安全责任制,切实落实防雷安全主体责任,确保雷电防护装置安装和检测到位,做到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应装尽装、应检尽检,坚决避免雷电灾害引发事故。对于执法检查中发现防雷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机制落实不到位的,务必要逐项督促整改;发现存在重大突出问题的,要及时报告地方政府及安委会,并与应急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采取更有力措施确保隐患问题整改到位;要切实做好防雷安全生产“回头看”,及时消除防雷安全隐患,有效遏制雷电灾害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强化升放气球安全管理

对于城市区域升放气球活动的审批,要充分考虑城市人员密集场所的人员数量大、流动性强等特点,严格审查申请单位的资质、升放环境、升放期间的气象条件及其他安全条件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一律不得批准。要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应急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强化对大型综合体、集贸市场、学校、医院等重点区域周边的安全检查和巡查,严肃查处无资质从事升放气球活动、未经审批擅自从事升放气球活动、升放系留气球无专人值守等违法行为,全力消除升放气球安全隐患,坚决避免发生升放气球事故

四、扎实推进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今年是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集中攻坚阶段,各级气象部门要结合《吉林省气象部门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重点任务工作推进方案》(吉气函﹝2021﹞50号)要求,在前期风险隐患排查的基础上,采用“五化”工作法,进一步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同时,要统筹好城市安全与农村安全,举一反三,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强防雷与升放气球管理,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白山市气象局法规科 

 2021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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