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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气象局关于开展2024年易燃易爆场所第一次“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29     信息发布人:白山市气象局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计划,白山市气象局将对浑江区易燃易爆场所进行检查,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441日至2024630

二、  检查对象

浑江区易燃易爆场所,具体名单见附件

三、  检查内容

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行政检查:1. 应当安装雷电防护装置而拒不安装的检查。2. 使用不符合使用要求的雷电防护装置或者产品的检查。3. 已有雷电防护装置,拒绝进行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又拒不整改的检查。4. 对重大雷电灾害事故隐瞒不报的检查

四、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2016年修订)第三十一条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并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雷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

2、《防雷减灾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第四条  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组织管理和指导全国防雷减灾工作。

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防雷减灾工作。

五、  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

白山市气象局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白山市气象局

2024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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