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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国动办行政执法主体公示信息确认表
发布时间:2026-03-25     信息发布人:白山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白山市国动办行政执法主体公示信息确认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类别 法定执法职责和权限 主要执法依据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门户网站
1 白山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法定行政执法机关 承担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依法组织开展行政区域内人防违法案件的查处等工作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七条第三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的人民防空工作;《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的人民防空工作。 白山市浑江区浑江大街999号 0439-3222940 白山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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