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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文广旅局对白山市鼎盛餐饮娱乐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 |
发布时间:2024-05-29 信息发布人:市文广旅局 |
当事人:白山市鼎盛餐饮娱乐有限公司
证照(证件)名称及编号(号码):营业执照 91220601598K037635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季斌 住所(住址等):白山市浑江区浑江大街西站安居1号楼东侧3-5层 (违法事实和证据)2022年7月14日,收到白山市公安局新建分局【新】公函字(2022)1号,关于建议吊销白山市鼎盛餐饮娱乐有限公司娱乐经营许可证的函,该场所因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分别于2020年5月1日,2021年6月18日,2022年7月13日,被白山市公安局新建分局行政处罚了3次(该场所已被新建分局贴上了封条,场所现在停业状态),我支队执法人员根据新建分局提供的相关材料和对白山市鼎盛餐饮娱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季斌的2次调查询问,当事人承认了从事以营利为目的陪侍的违法事实,该场所的行为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 (处罚理由和依据)白山市鼎盛餐饮娱乐有限公司因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的。 (处罚内容)决定给予白山市鼎盛餐饮娱乐有限公司:吊销《娱乐场所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你(单位)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白山市人民政府或者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 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浑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经催告后仍未履行义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机关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当事人已接受处罚,本案执行完毕
初审: 复审: 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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