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白山市文旅局开展的行政处罚事项
二、办理依据
主要法律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网络文化管理暂行办法》、《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旅游法》等文化、文物、旅游领域的法律法规。
三、受理机构
白山市文旅局
四、决定机构
白山市文旅局
五、办理流程
(一)案源登记
市文旅局主管部门依职权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或者通过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等途径发现违法行为。
(二)立案
1、根据初步掌握违法行为的证据,填写立案审批表;
2、报办案机构负责人审批建议立案并制定两人以上承办;
3、机构负责人审批同意立案
(三)调查取证
1.调查收集有关违法行为的证据
2.依法检查违法行为现场,制作现场检查笔录
3.先行登记保存或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4.询问当事人及证明人制作询问笔录
(四)案件调查终结
1、认为违法事成立,应当予以行政处罚的,写出案件调查终结报告书;草拟行政处罚建议书连同案卷交由审核机构核审
2、认为违法事实不成立,应当给予销案的;或者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不予行政处罚的;或者案件不属于本机关管辖应当移交其他行政机关管辖的;或者涉嫌犯罪、应当移送间法机关的,写出调查终结报告,说明拟作处理的理由,报文旅局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五)送核审与行政处罚建议审批
1、法制机构核审,填写案件棱审表;
2、机关负责人审批行政处罚建议书,根据案情解除先行登记保存或强制措施;
(1)解除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或者查封、扣押的物品
(2)填写解除行政强制措施通知书;
(3)当事人在清单注明取回有关物品并签名.
(六)告知当事人(处罚告知或听证告知)
1、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或者制作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送达当事人;
2、制作陈述、申辩或听证笔录, 3、当事人要求听证,应发听证通知书;
(七)当事人要求听证的举行听证会,制作听证报告
(八)案件处罚决定审批并作出处罚决定
1.填写处罚决定审批表,草拟行政处罚决定书:
2、签发决定书,给予行政处罚的、机关负责人审批处罚定,签发行政处罚决定书;
3、作出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填写送达回证),
(九)处罚决定执行当事人到指定银行交纳罚款,
(十)立卷
八、救济渠道
(一)当事人享有权力:听证权利、陈述申辩权力、行政复议权力、行政诉讼权力、国家赔偿权力.
(二)救济途径: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执法部门申请进行听证、陈述申辩;向上级执法部门或本级政府法制机构提出行政复议;向当事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
九、结果公开
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行政处罚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