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江区财政局、江源区财政局:
根据吉财社指﹝2021﹞500号文件精神,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第一批)的通知》(财社﹝2021﹞48号)和《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第二批)的通知》(财社﹝2021﹞59号),现下达你区优抚对象补助资金-0.5万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生活补助支出。各单位要按规定的补贴标准,统筹使用省补助资金,确保老党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按时发放。
2. 此项资金为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在将直达资金分解落实到单位和具体项目时,应在预算指标文件、指标管理系统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式,在指标系统中分别登录,并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此项指标收入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功能分类列 “20808抚恤”科目下相关的项,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科目。
请你单位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