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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县级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白山市财政局 日期:2021-11-10

  

  

白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浑江区财政局、江源区财政局:

根据吉财社指﹝2021711号文件精神,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全国县级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1105号),现下达你单位补助资金172万元,用于整修县级以下烈士墓和其他烈士纪念设施。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应按照退役军人部发﹝202147号文件确定的整修工程任务量,结合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合理安排地方补助资金,确保完成整修工程任务。

二、该项资金收入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08结算补助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80804优抚事业单位支出”,市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列“50307大型修缮”,区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三、该项资金为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请你单位在下达该项资金时,及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四、请你单位严格按规定范围、标准使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同时,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和绩效评价,确保资金安全有效。


责任编辑:白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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