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按照《吉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等职业(技工)学校免学费中央直达资金的通知》(吉财教指[2020] 1331号)的文件要求,根据市教育局、市人社局提供的2020年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人数测算,现提前下达2021年中等职业(技工)学校免学费中央直达资金105万元。待2021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年度执行中将根据学生实际人数据实清算。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收入科目列“1100245 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教育部门中职学校列“2050302 中专教育”,人社部门技工学校列“2050303技校教育”;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要加强资金管理。财政部门要按照《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和《吉林省财政厅物价局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通知》(吉财教[2012]1059号)要求,做好2021年预算分解下达工作,足额落实地方应分担的资金,确保学校正常运转。按照国家建立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的要求,从2021年开始,将中职免学费资助资金纳入中央直达资金范围,标识为“01 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各地财政、教育、人社部门要加强对本区域该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加强资金监控系统管理和维护。各地财政、教育、人社部门要按照《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要求,强化措施,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对虚报学生人数套取、挤占、挪用、滞留免学费等违纪问题进行严肃处理。
三、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要求,请各地教育、人社、财政部门参照《2021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绩效目标表》(附表2),, 制定本区域绩效目标,并于2021年2月10日前,加盖公章报送省财政厅(教科文处),电子版发送至174739110@QQ.COM.绩效目标表是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务必保证填报质量和报送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