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按照吉财教指[2020] 1153号文件要求,根据市教育局、市人社局提供的2020年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享受免学费政策的学生实际人数测算,现提前下达2021年中等职业(技工)学校免学费省级补助资金51万元。待2021预算年度开始后,按规定程序及时拨付使用。2021 年度执行中,将根据学生实际人数据实清算。有关要求如下:
一、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1. 收入科目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教育部门中职学校列“2050302中等职业教育”,人社部门技工学校列“2050303技校教育”;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直达资金标识为“03省级直达资金”。
二、省直部门、单位要按照编制部门预算的有关要求,将接到的提前下达资金全部编入年初部门预算。各地财政部门要按照《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指标工作的补充通知》(吉财预[2013]777号)等有关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指标工作的规定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
三、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吉林省财政厅物价局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 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通知》(吉财教[2012]1059号)要求,统筹安排使用省级补助资金,足额落实地方应分担的资金,确保学校正常运转。
四、财政部门要会同教育、人社、审计和监察等相关部门,加强对免学费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虚报学生人数套取免学费以及挤占、挪用、滞留免学费等违纪问题进行严肃处理。同时,督促指导学校加强财务管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