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按照《吉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中央直达资金的通知》(吉财教指[2020] 1333 号)文件要求,现提前下达2021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中央直达资金 1.62万元。待:2021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年度执行中将根据学生实际人数据实清算。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收入科目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教育部门中职学校列“2050302 中专教育”,人社部门技工学校列“2050303 技校教育”;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0902助学金”;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30308 助学金”。
二、要加强资金管理。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承担,用于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各地财政部门要及时将资金拨付到位,确保国家政策落实到位。各地教育和人社部门要做好受助学生的评审认定工作,分配名额时对农林、地质、矿产、水利、养老、家政等专业和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人才紧缺专业适当倾斜。按照国家建立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的要求,从2021年开始,将中职国家奖学金纳入中央直达资金范围,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财政、教育、“人社部门要加强对本区域该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加强资金监控系统管理和维护。财政、教育、人社部门要按照《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要求,强化措施,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对虚报学生人数套取、挤占、挪用、滞留奖学金等违纪问题进行严肃处理。
三、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要求,请各地教育、人社、财政部门参照《2021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绩效目标表》(附表2),制定本区域绩效目标,并于2021年2月10日前,加盖公章报送省财政厅(教科文处),电子版发送至174739110@QQ. COM。绩效目标表是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务必保证填报质量和报送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