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白山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5年部门预算(补充公开)
(公章)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5年部门预算
一、基本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组织贯彻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组织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调查研究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
(二)统一规划市政府的行政立法工作(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拟定市政府年度行政立法工作计划,经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代市政府起草或组织起草重要规范性文件;对各部门报送市政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进行审查、修改和论证;负责市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提出废止和修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意见、建议;承办市政府授权的对规范性文件的应用解释工作。
(四)负责组织清理行政许可项目,压缩行政许可时限,并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承办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等提出的涉及政府法制工作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提案;承办省人大、省政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五)指导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发挥政府法制部门的参谋助手作用;组织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对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议。
(六)研究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强制等涉及政府共同行为规范的法律、法规实施以及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向市政府提出意见建议;依法开展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全市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工作。
(七)依法对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委托的行使行政处罚权的组织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进行审查和认定;协调解决政府各部门之间在实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争议。
(八)承办市政府依法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赔偿案件和有关行政应诉案件,开展行政争议调处工作;指导、监督全市的行政复议、行政争议调处、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等工作。
(九)办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起草或审查市政府具有规范性内容的文件;承办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并提出审查、处理意见。
(十)组织清理、编辑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汇编。
(十一)开展依法行政、政府法制工作理论和实际问题的调查研究,开展法制业务交流。
(十二)负责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管理工作。
(十三)承担白山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白山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内设5个科室,分别是综合科、指导监督科、行政复议办公室、立案科、案件审理科。
下设2家预算事业单位,分别是白山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和行政争议调处中心。
第二部分 2015年部门预算表
一、基本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
||
经济分类科目 |
2015年预算数 |
|
工资福利支出 |
小计 |
80.31 |
基本工资 |
22.64 |
|
津贴补贴 |
54.93 |
|
奖金 |
1.76 |
|
社会保障缴费 |
0.98 |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小计 |
10.9 |
办公费 |
4.35 |
|
取暖费 |
3.34 |
|
公务接待费 |
0.15 |
|
福利费 |
0.06 |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3.00 |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小计 |
16.31 |
退休费 |
14.23 |
|
奖励金 |
||
住房公积金 |
2.04 |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0.04 |
|
本年支出合计 |
107.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