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三公”经费预算2544万元。比上年预算压缩5.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不单独核定到单位,财政列总预算71万元,严格按照规定安排使用。统一核定公务接待费预算350万元,严格按照公务接待标准,核定给相关部门。部门公务用车费用,按照车辆定额标准及部门分类核定,核定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12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