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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白山市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白山市环境保护局 日期:2015-04-10

  

  

  ——2015年1月12日白山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白山市财政局 黄金钰

各位代表:

  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白山市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全市财政工作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有效监督和大力支持下,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对财政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化改革,攻坚克难,贯彻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发挥公共财政职能,尽全力组织收入,推进预算制度改革,支持经济、民生及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转变作风,建章健制,财政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为全市经济振兴和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2014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全口径财政收入完成653344万元。地方级财政收入完成442513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99646万元,非税收入完成142867万元。

  2014年,全市财政支出完成1381508万元,(含省各项补助收入和执行中省追加的一次性专项收入安排的支出),比上年增加9942万元。

  (二)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财政收入

  ——市本级全口径财政收入完成340250万元;市本级地方级财政收入完成193244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23229万元,非税收入完成70015万元。

  ——市本级地方级财政收入193244万元,加上省各项补助收入386664万元,转贷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6341万元,上年结转及调入资金46500万元,市本级财政收入总计632749万元。

  2、财政支出

  市本级财政支出572192万元(含省各项补助收入和执行中省追加的一次性专项收入安排的支出),比上年减少22319万元,下降3.8%。

  市本级财政支出572192万元,加上各项上解省支出17059万元,债券转贷还本支出26723万元,调出资金1451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5324万元,市本级财政支出总计632749万元。

  3、财政收支平衡

  2014年,市本级地方级财政收入总计632749万元,财政支出总计632749万元,收支相抵,实现平衡。

  (三)2014年市本级财政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按照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预算,为实现年度工作目标,完成以下重点工作。

  1、抓收入、严征管,确保财政收入持续增长。

  年初,按照经济发展增速测算出财政收入增幅,将财政收入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征收部门,征收部门细化任务、严格征管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一是征管部门按照收入任务,按季分月分解落实到部门人员,严格征管,清理欠税,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实现及时足额均衡缴库。二是加强税源普查,掌握税源结构、纳税信息,加强对重点税种、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的税源监控,严厉清缴和打击偷逃骗税等行为,做到应收尽收。三是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在中央推进税费改革,取消、降低、减免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严峻形式下,财政部门全力做好现存收费项目的征管工作,保证非税收入及时足额缴库。四是财政部门定期与国地税沟通协调,准确掌握收入增减变动情况,将各月财政收支完成情况的分析报告向政府上报,为领导提供详实的决策信息。

  2、优结构、保民生,支持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今年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市级财政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按照保民生、保基本运转、保重点、保发展的顺序安排并执行预算,较大幅度地压缩和降低了一般性支出及“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一是继续加大对教育投入力度。落实好教育配套政策,全面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免除低保家庭学生教科书费及寄宿生补助费,提高农村中小学和少数民族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保障水平;财政每年投入资金免费为市直属12所学校(幼儿园)提供饮用水,保证了学生在校饮水安全。二是继续加大社会保障和就业投入政策落实力度。加大农村、城镇、在校大学生的创业培训力度,开展了下岗再就业的技能培训,为待业人员创业就业创造条件;提高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政补助标准,由280元/人年提高到320元,市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360元/人月提高到426元;提高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年人均2,040元提高到2,308元。三是继续加大对医疗卫生、文化、科技、体育等事业的投入力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由30元/人年提高到35元,安排资金扶持了中医院、康宁医院、妇幼保健院的建设;安排资金引导我市文化产业发展以及重点文物保护、优秀文艺作品、社区文化、文化大院(广场)、送戏下乡等活动,丰富了我市文化生活;在资金上支持实时科技成果转化和重大科技攻关工程,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带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四是拨付资金落实粮食直补良种补贴等各项惠农补贴,促进粮食稳定增产和农民持续增收;争取资金落实廉租房补贴惠民政策,使改革发展的红利更多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五是继续加大平安白山建设支持力度。在上年完成边境视频监控建设的前提下,安排资金1353万元用于完善和新建城市、农村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已投入使用,市区各类案件发案率明显下降;安排资金2000万元,用于维护社会稳定、处置突发和预防暴恐事件,为百姓创造了和平、稳定、安全的生产生活环境;加大了安全生产支持力度,增加了安全生产工作经费290万元,安排了安全生产专家组经费,加强了对市区煤矿、非煤矿区及其他部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建设;安排资金2868万元,解决了棚户区改造、企业改制等历史遗留问题涉及补偿、赔偿的信访案件,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六是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从预算的编制到执行,坚决压缩部门“楼堂馆所”建设、办公楼维修装修、“三公”经费、会议费等一般性支出;按照中央和省市要求,强化预算的约束力,在年初预算提高部门预算定额的前提下,执行中除救灾等应急支出外,原则上不再出台增加当年支出的政策,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一律不予追加。

  3、重政策、强引导,支持产业转型和固定资产投资。

  遵循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的原则,适当安排资金,支持我市经济结构调整、转型和生态文明建设。我市经济发展正处于调整转型关键时期,仍需财政政策、资金的大力支持,我们在财政各项支出压力巨大的情况下,承担起历史和社会的责任,大力支持经济发展。一是在政策上扶持骨干企业、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特色企业发展壮大,支持经济转型重点项目建设、产业结构调整,培育和壮大主导财源和新兴财源,提高经济增长对财税贡献率。二是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投入,扶持“三农”发展,争取资金扶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产业化经营和扶贫开发项目,投入资金4571万元推进我市“菜篮子”民生工程—浑江万亩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拨付资金45317万元用于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农村道路、河流堤防,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拨付资金2173万元,用于农村安全饮水项目。三是加大与民生相关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力度,通过向上争取、本级配套安排、城投债资金等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保障性住房、沉陷区综合治理、城市基础设施、城市供水、桥梁、交通等项目建设,提升城市承载力。完成了市区20余条街路的新修和改建工程;投入资金1868万元,完成40余条街巷路灯照明工程和市环境整治;投入资金2500万元,完成市区净水厂建设,争取资金2600万元支持城市二次供水管网改造建设;争取和安排资金35763万元,用于沉陷区治理和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2,431万元水利建设资金,完成红土崖河口堤防工程建设和曲家营水库维修续建工程,安排资金用于矿泉湖第二水源地水利枢纽项目建设,保障城区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安排前期工作经费3215万元,支持了省道榆三线至三道沟公路、辉白、鹤大高速公路、机场建设和市区金河大桥建设。四是根据政府要求,构建融资平台,加大扶持民营企业发展力度,设立了白山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1000万元,其中500万元用于开展了中小企业“助保金池贷款”业务,填补了中小企业融资需求。五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项目建设,为缓解全市财力和资金“双缺”压力,通过积极争取,一般性转移支付在上年基础上有了明显增加,同时认真解读中央和省财政政策的支持方向,财政部门与各预算单位沟通信息,研究项目,共同争取项目资金,提高了财政保障能力。2014年,市本级向上争取资金385270万元。

  4、促改革、精管理,财政管理步入法制规范化轨道。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这是对财政职能作用的重要论断,也对当今财政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按照建立现代预算管理制度的要求,实施预算管理向法制化、精细化、透明化管理。在今年全市财政工作中,一是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处理好政府与市场、与社会的关系,发挥好公共财政职能作用,科学测算支出标准,优先保障民生、运转、发展需要。二是通过发挥财政政策扶持、资金引导的作用,实现财政对经济的宏观调控作用,促进经济转型发展;三是清理地方性财政税收优惠政策,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四是加强债务管理,梳理存量债务,控制债务规模,建立偿债准备金制度,努力化解债务风险,2014年,按照“分类管理、区别对待、逐步化解”的原则,处理了存量债务4470万元,还本付息28767万元,消化历史工程及民生欠账6000余万元。五是实行政府和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实行透明预算,打造阳光财政。六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清理部门结余结转,对部分部门结余结转资金按照要求予以收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七是创新财政监督检查机制,建立了政府性投资项目和财政专项资金集中监管电子信息平台,对重点项目和大额专项资金进行了实时动态监控,落实专项资金使用主体责任,确保专项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5、转作风、提素质,提高财政队伍依法执政能力。

  根据市委安排,全市财政系统认真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活动中坚持走群众路线,查找自身和工作中存在不足,有效解决了财政系统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使财政系统党员干部党性素养明显提升,宗旨服务意识明显加强,工作作风明显转变。一是通过“四走进”深入基层搞调研活动,将各项财政政策、制度落实到位,重点解决了部门和关系百姓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完成了《拳拳之心为桑梓》的系列调研报告,目前正与有关部门对接,促进项目进展。二是深化完善了“权力入笼”工程,在上年规范权力运行、实施分权制衡基础上,今年加强了财政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实行了内部财务集中核算,建立了财政重大项目评审机制,对重大项目投资实施投资评审;建立财政权力清单,规范财政部门依法执政和依法理财职责。三是组织开展了财政“六五”普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新预算法的学习培训,提升广大财政干部依法理财依法执政能力;制作《守望》系列财政法制宣传教育专题片,加大了财政涉农惠农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

  各位代表,2014年,全市财政工作面临的压力、困难是前所未有的一年,面对各类专项转移支付骤减、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量有限、各类专项检查严格规范、刚性民生政策确保兑现、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提升、债务还本付息陡增等诸多减收増支压力,伴随经济增速下调,各类隐性风险逐步显性化,有限的财力既要保障当前运行、又要消化历史欠账,既要保障民生支出,又要支持社会事业发展,还要偿还逐年增加的政府性债务本息,财政职能发挥受限,张合十分困难,财政部门已竭尽全力执行预算。2014年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一是受经济形势影响,煤炭、房地产、服务业税收减少。二是国家和省下达的大项目专项资金骤减,影响我市项目的立项和争取,存量项目投产达效少,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的经济效益尚不明显,新增财源少。三是民生方面刚性支出增加较大,调整工资、绩效工资、未休假补贴、社会保障、教育、维护社会稳定、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财政支出及配套增加。四是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和消化历史欠账加大,导致收支缺口进一步加大。五是上级及审计部门各类专项检查和追责力度加大,对预算资金的规范使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财政已面临极大的运行风险。

  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5年,是全面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和执行新《预算法》的开局之年,全市财政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把握发展大势,坚持稳中求进,全面深化改革,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努力完成新年度的财政工作。

  2015年财政工作,在依法治国的宏观背景下,根据新《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要求,财政面对财政收入由约束性向预期性转变、支出无预算不支出不追加、全面预算公开、债务限额管理、取消地方性与涉税相关的优惠政策、取消和整合专项转移支付、工资普调、公务用车改革、社会保险基金要精算平衡等多项改革措施,加之债务还本付息支出要纳入预算管理,在财力无巨大增长的情况下,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高杠杆风险化解有待时日,财政已进入风险运行期。面对诸多积累和遗留的问题和矛盾,同时也看到希望和机遇:国家继续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宏观经济增速可能会有所回升,煤炭、钢铁、有色金属行业及围煤产业市场需求、价格形势能够有所好转,税收可能出现恢复性增长;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随市场回暖,对财政收入将是利好;扶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的政策效应将进一步显现,民营经济的税收贡献率有可能逐步提高。

  2015年财政预算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遵照依法理财、依法执政和建立现代预算管理制度的要求,坚持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和绩效为中心,主动适应经济、财政发展新常态,依法科学编制预算,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强预算管理,努力降低和化解运行风险,尽全力完善和保障民生,压缩“三公”经费和一般性预算支出,为推动白山经济结构调整和绿色转型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安排

  1、全市财政收入和支出

  2015年,公共财政预算全口径财政收入计划为686000万元,比上年增长5%。地方级财政收入计划为464639万元,比上年增长5%。

  全市地方级收入计划为464639万元,省提前告知上级补助收入、调入资金和上年结转扣除债券转贷及转移支付上解后692868万元,财政总支出安排1157507万元。

  2、市本级财政收入和支出

  ——收入: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全口径财政收入计划为357262万元,增长5%;地方级财政收入计划为202910万元,增长5%。其中主要税种收入:增值税收入16128万元,增长22.7%;营业税收入20288万元,增长7.7%;企业所得税收入8908万元,增长0.6%;资源税收入8300万元,增长20%;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4882万元,增长3.4%。

  ——支出:市本级财政支出安排440710万元(含省提前告知补助收入,不含执行中省一次性补助),比上年预算增长4.6%。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836万元,增长1.4%;公共安全支出32779万元,增长12.4%;教育支出66667万元,增长3.9%;科学技术支出3976万元,增长90.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239万元,增长78.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692万元,增长28%;医疗卫生支出37729万元,增长2.8%;农林水事务支出30883万元,增长43.8%;预备费10496万元,按当年支出的2.4%安排。

  ——平衡:2015年,市本级地方级财政收入安排202910万元,省提前告知和各项结算补助247498万元,上年结转和调入资金30723万元,财政收入总计481131万元。扣除上解支出和调出资金40421万元,财政支出安排440710万元,收支平衡。

  三、深化改革、开拓创新、全面完成2015年财政预算任务

  (一)做好增收节支工作,进一步提高财政保障能力。一是按照《预算法》和国发【2014】45号、62号文件要求,预算由约束性向预期性转变,抓好组织收入工作,配合税务部门,依法治税,严格征管,做到应收尽收;二是加强财源的培植,扶持项目建设和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夯实财源基础。三是加强非税收入管理,规范执收执罚行为,按照国家政策要求保留的收费项目及国有资产经营收益,依法依规征收。四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增加地方财政保障能力,为缓解财力和资金“双缺”压力,把握好上级财政资金的政策方向,与部门配合,做好项目可研报告,积极争取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五是贯彻落实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各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等一般性支出,有效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二)完善公共财政职能,促进民生及社会事业的发展。一是落实中央和省要求的各类配套补贴及提高标准政策,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二是加大对教育、文化、卫生、科技、农林水、生态环境等事业的投入,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三是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大公共基础设施、供水工程、桥梁、道路建设力度,支持公路、机场项目建设,扶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

  (三)加强政策资金引导,支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扶持煤炭、矿产、冶金、制药等主导产业的发展,促进项目尽快投产达效。二是发挥财政政策、资金的引导作用,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服务业的快速发展,促进我市经济格局更加合理。三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支持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促进我市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壮大夯实经济发展基础。四是了解掌握中央和省相关财政政策,立足我市实际,谋划好项目、大项目,促进我市经济转型和产业结构调整。

  (四)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提高依法理财水平。按照《预算法》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要求,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一是财政部门将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管理,按照新预算法要求,编制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保基金预算,试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完善预算体系。二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按照【国发2014】45号和2014年12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央和地方联动,盘活各领域财政“沉睡”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缓解财政收支困难。三是编制政府性债务预算,将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及偿债准备金纳入预算,进一步规范债务管理。在控制新增债务的同时,对存量债务进行分类施策,逐步化解,降低政府和财政运行风险。四是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进程,使公共财政职能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实现节支降耗。五是强化财政信息公开,推进本级政府预决算、部门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政策制度等财政信息的公开,打造阳光财政。

  各位代表,2015年财政预算任务艰巨而沉重,全市财政部门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的指导和监督,改革创新,扎实工作,尽全力完成年度预算任务,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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