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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实施小额缴费工会组织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的通知》(厅字〔2022〕47号)
  支持政策对象:全年上缴工会经费低于1万元(不含)的小额缴费工会组织;政策实施时限:支持政策暂定2年,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政策解读者及联系方式:市总工会,财务部,潘铁成,3213684)

  《关于开展吉林职工创业小额贴息贷款工作的通知》(吉会联字〔2023〕9号)
  市内有创新创业意愿的劳模工匠、职工等。重点扶持技术成果转化、“专精特新”企业及转型升级小微企业。贷款额度包括但不限于5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为一年,贷款合同有效期限内,省总工会负担50万元以内贷款额度贴息。
  (政策解读者及联系方式: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荣艳梅,3285709)

  关于印发《吉林省总工会2020年度推进民营经济发展项目管理方案》的通知(吉会办字〔2020〕33号)
  民营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提升与发展激励项目。
  1.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创建质量升级项目。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在技术攻关、技能传授、服务示范、管理创新等方面提升工作室创建质量,使工作室成为企业发展的“推进器”、技术创新的“催化器”、培育人才的“孵化器”。对创建质量提升明显、服务企业作用突出、创新成果较为丰硕的民营企业,劳模创新工作室投入资金不超过5万元。
  2.劳动和技能竞赛支持项目。充分发挥劳动和技能竞赛在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中的重要载体作用,全力推进职工知识化进程。对于有效提高职工技能水平,涌现大量创新成果,解决职工职业晋升通道的民营企业,竞赛项目每个工种支持费用不超过2万元。
  3.精益工匠示范单位建设。每个地区至少培育一家吉林省精益工匠示范单位,每个示范单位用于聘请专业咨询机构的服务费用不超过30万元。
  4.“五小”活动支持项目。激发职工创新潜能,动员职工立足岗位开展技术创新,鼓励非公企业广泛开展“五小”活动。根据全总办公厅《关于广泛深入持久开展“五小”活动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对于活动规范、职工参与率高、创新成果转化好的民营企业给予支持,费用不超过1万元。
  5.安全生产宣传、监督检查支持项目。围绕以学习和宣传新《安全生产法》为重点,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和“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全面推进非公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对于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民营企业给予支持,费用不超过1万元。
  6.“安康杯”竞赛支持项目。加大非公企业和农民工参加竞赛活动的组织力度,继续深化班组安全建设、推广班组安全建设优秀成果,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国“安康杯”竞赛活动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对于竞赛活动中积极参与、科学组织、具有代表性的民营企业给予支持,费用不超过1万元。
  (政策及读者及联系方式:市总工会,经济技术部,周阳,3217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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