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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应急管理局机构职能

来源:党办 日期:2019-02-28
  

白山市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白山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吉厅字[2018]113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白山市应急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应急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白山市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牌子

第三条 市应急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规定。组织编制市级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

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市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市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地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协调管理省和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县市、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负责消防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

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指导协调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上级划拨和市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及下一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加强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白山等相关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同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五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六承担煤炭行业监督管理相关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煤矿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情况参与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

市应急局应加强全市应急统筹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市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1市应急局负责组织编制市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市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气象局、市林业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指导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和草原火灾信息。

2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协助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3市水务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早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4市林业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地方森林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地方国有林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指挥地方森林和草原火灾的初期处置和火场信息的总上报工作。

5)必要时,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市应急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2.与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市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

1)市应急局负责提出市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市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2)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市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市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市应急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负责人姓名:白金泉

通讯地址:白山市浑江区爱民街116号

邮政编码:134300

联系电话:0439-3225430

办公时间:8:30-11:30  13:00-16:30(秋冬季)

            8:30-11:30  13:30-17:00(春夏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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