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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日攻坚|白山市有限空间作业典型案例

来源: 日期:2023-12-13

  案例一 

  2023年8月9日,白山市应急管理局按照省厅相关要求,配合四平市应急局开展交叉互检,在检查靖宇县某包装有限公司时发现该单位的纸管破碎机料仓为有限空间,未设置明显的有限空间安全警示标志。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责令限期改正,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2020年6月15日,白山市江源区某工程发生一起造成3人中毒和窒息死亡的较大事故,事故直接原因是项目施工组织者王某某在对有限空间作业时未提前进行有限空间风险辨识,未针对风险采取有效防范措施,违章指挥2名劳务人员(陈某某、潘某某)下井作业。2名劳务人员缺乏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意识,未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违章下井作业,导致事故发生。王某某盲目违规施救且救援不当导致次生事故发生。处罚责任企业55万元,处罚曲某某3.3万元,处罚潘某某1.2万元,处罚王某某1.1万元,2名人员被立案侦查,10名企业人员由相关部门和企业予以行政处罚和相应处理,6名公职人员由纪委监委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案例三 

  2015年8月17日,临江市某自来水阀门井发生一起造成2人中毒和窒息死亡的一般事故,事故直接原因是自来水阀门井内渗入粪便水,产生有毒气体。维修工宫某某在作业过程中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违规进入造成中毒窒息。供水公司总工程师卢某某违章指挥,在宫兆勇出现异常情况后,盲目施救,导致事故扩大。处罚责任企业40万元,处罚孙某某1.3万元,3名人员由相关部门和企业予以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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