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及新增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通知
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为精准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现就贯彻落实国家新修订、新增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迅速抓好宣贯执行。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学习新修订及新增判定标准,将其作为隐患排查、监管执法的重要依据,确保监管人员、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一线员工全覆盖掌握。
二、全面对标排查整治。各部门要严格照单检查、精准执法,推动重大隐患动态清零。
三、规范标准获取使用。新修订及新增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文本,请通过白山市应急管理局官方网站相关链接自行下载,严格按最新标准执行,确保排查整治依法依规、精准有效。
附件:1.新修订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1)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
(2)民用爆炸物品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3)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4)水利水电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导则
(5)渔业船舶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6)农业机械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7)体育行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8)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
2.新增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1)铁路隧道工程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2)商务系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事项清单
(3)信息通信建设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4)防雷安全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5)升放气球安全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6)精神卫生福利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7)民用船舶制造企业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指引(试行)
(8)化学品仓库建设工程和场所防雷安全重大隐患判定要素
(9)救助管理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10)殡葬服务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11)生态环境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白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