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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白山市调整新冠疫情风险区的通告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经专家综合研判,自2022年12月14日0时起,抚松县解除11个高风险区,具体如下:
  1、抚松镇阳光A区A2栋东2单元;
  2、抚松镇大连鑫诚A4栋4单元;
  3、抚松镇大连鑫诚B区2单元;
  4、抚松镇粮食局家属楼西侧单元;
  5、抚松镇敖东佳苑5号楼3单元;
  6、抚松镇东岗楼水果蔬菜批发市场北侧1、3、4号门市,南侧5、6、12号门市;
  7、抚松镇供销社家属楼西单元;
  8、抚松镇鑫田小区南楼7单元;
  9、万良镇万盛胡同鹿家院;
  10、抚松镇山东会敖东佳苑1号楼2单元;
  11、抚松镇松城苑14号楼一单元。
  白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14日

责任编辑:张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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