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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江“生态检察”护航绿色转型发展

  2016-11-25   来源:长白山日报

  临江市检察院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开展生态检察工作,切实为临江市绿色转型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加强协作,形成生态检察工作合力,该院成立了生态检察工作领导小组,积极探索“大生态”工作机制。
  他们强化内部协作,整合反渎、反贪、侦监、民行、公诉、控告和检察室等部门力量,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做到相互配合、资源共享,优化生态检察工作力量,提高服务效能。同时强化外部合作,推进和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部门建立沟通协作机制,搭建信息交流平台,形成生态检察工作合力,共筑生态资源保护屏障。
  该院检察长丁玉杰说:“维护生态安全,服务地方绿色转型发展,既是检察职责,也是政治担当,我们需要推出更多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新举措,把保障和服务生态文明建设融入检察工作之中,与社会各界携起手来,共同呵护蓝天白云和青山绿水。”
  在临江市检察院的建议下,由环保局牵头,56个部门参加的白山市首家环保公益组织——临江市环境保护协会成立,建立了检察机关与协会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动配合等机制。环保协会的成立,为开展公益诉讼活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各部门在线索排查过程中,积极协助检察机关提供公益诉讼案件的线索,其中林业部门就向临江市检察院提供了十余件线索。
  打击犯罪,构筑生态保护“检察屏障”
  该院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打击力度。突出查办生态领域的职务犯罪,严肃查办重大破坏生态环境事件背后的渎职犯罪。
  2012年以来,临江市检察院共批准逮捕非法采矿、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破坏环境资源案件31件36人,提起公诉25件28人,监督立案17件20人,立案查处渎职犯罪10件30人。2014年以来,该院以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相关部门提起公益诉讼7件,督促林业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政裁决案件9件,督促完善生态环境监管制度6项,为临江的青山绿水筑起一道“生态检察屏障”。
  深入预防,对接重大环保生态工程
  依托两个派驻检察室,临江市检察院以服务临江经济开发区(省级)和硅藻土工业集中区为中心,辐射周边乡镇,切实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地区绿色转型发展的切入点和关键点,分别对市一中异地新建和续建、千百禾纯净鸡、“引泉入城”等与环保相关的全市重点民生项目,按照“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理”的要求,对这些项目开展了专项预防。
  他们制定了预防职务犯罪实施方案,确保与生态资源保护相关的重大民生工程的安全;同时,围绕企业司法需求,开展“零距离”对接和“送法进企业”等多元化服务,帮助重大项目施工单位防范法律风险,解决实际困难,共赠送书籍、报刊1100余份,发放服务联系卡300余张,举办法制课9次,提供法律咨询89次。与林业部门合作,落实“一伐三卡”工作制度,化解监督中“看不住、辩不清、忙不开”三个难题,有利于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林业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为守住临江绿水青山,推动绿色转型发展助力护航。
  借力宣传,主动延伸执法监督触角
  该院将生态检察工作与检察宣传教育活动相结合,通过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延伸执法监督触角。
  他们主动适应新媒体时代,采取“互联网+检察”的形式,利用官方微博、微信平台和门户网站搭建互联网宣传平台,及时增强宣传效果。同时通过走访发案单位、召开警示教育会、举办法律讲座、发出检察建议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法律知识,倡导环保理念,提升群众环保意识,全面调动社会大众力量,共同参与到生态保护工作中,最大限度地把生态检察工作的触角延伸到基层,不断提高生态检察工作实效,从源头上遏制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发生。
  2012年以来,该院利用“两微一端”先后发布有关生态保护的法律法规、查处的典型案件等20余次;先后在环保、林业、国土等相关部门举办预防座谈和法制讲座16次。

责任编辑:丁莲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