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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就业形势稳中向好

  2016-11-25   来源:长白山之窗

  2011年以来,白山市人社部门广开就业门路,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形成一个全市上下人人参与全民创业、人人勇于创业的新格局,基本实现充分就业。全市城镇新增就业19.5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8.5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2.3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达12.5万人,小额担保贷款累计发放5.5亿元,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9%以内。
  大力发展经济,增加就业岗位。我市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带动就业的机制建设,突出投资项目对扩大就业贡献率的分析和测算,把就业岗位增加和人力资源配置作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报告的重要内容,提前发布需求、提前招收和培训人员,把有效的就业机会用好用足。加强失业调控,降低失业风险。建立就业和失业评估制度,在制定社会经济发展战略、改革经济制度、实施宏观调控措施时,对预期的就业影响进行评估。完善企业岗位动态监测制度,及时跟踪经济形势发展变化趋势,分析监测全市就业状况和失业动态,积极采取应对措施从源头上控制失业。
  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继续落实稳定和扩大就业政策措施,鼓励引导劳动密集型企业、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各种服务业特别是家庭服务业发展,在税收、信贷、场地安排等加大扶持,形成保障就业、促进就业的宏观政策体系。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作用,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逐步实现失业保险全覆盖。加强城乡失业人员培训,提高就业能力。注重发挥失业保险基金在促进创业就业方面的作用,努力提高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就业专项资金落实、使用和监管工作,进一步完善就业专项资金管理,规范程序,定期开展就业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
  切实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将高校毕业生放在就业工作的首要位置,畅通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城乡基层就业渠道,继续推进“三支一扶”、人才储备计划、见习基地和实训基地建设工作,重点解决好他们在工资待遇、社会保障、人员编制、户口档案、职称评定、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实际问题。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服务工作,全面建立实施登记制度,探索适合高校毕业生特点的就业服务方法,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动农民工就业服务,加强企业用工指导、强化职业技能培训等有针对性的措施,结合“春风行动”、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等活动,有效缓解部分地区、企业“招工难”问题。研究区域城市化进程中的劳动力转移就业问题,大力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就业。健全困难群体就业援助机制,全面提升“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水平。对困难群体实施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落实各项扶持政策,通过税费减免以及给予社会保险与岗位补贴等,鼓励企业吸纳更多困难人员就业,增强就业稳定性。发挥公益性岗位托底就业的“蓄水池”作用,畅通进出渠道,解决新出现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的社会保障问题。
  深入推动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落实自主创业的各项政策,完善创业的工商注册、场所补贴和税费优惠政策。降低创业门槛,简化手续,严格规范收费行为,改善创业环境;将包括高校毕业生在内的所有失业人员全部纳入扶持范围,切实发挥政策扶持在促进创业方面的重要作用。健全创业服务体系,建立集项目信息、政策咨询、创业指导、创业培训、融资服务、人力资源服务、跟踪扶持于一体的创业服务体系,畅通劳动者自主创业的渠道。建立创业培训、创业实训和创业教育三位一体的创业培训体系,使自主创业城乡劳动者能够得到有效的培训。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弘扬创业精神,大力开展创业专项宣传活动,提高创业意识,在社会上形成尊重创业、支持创新的氛围。继续深入推进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加大创业扶持力度,鼓励和支持政策和组织创新,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
  加强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进一步健全职业培训体系,将大范围的全面培训调整为围绕产业发展、市场需求、企业需要,有针对性地培训。组织城镇失业人员和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参加初级技能培训,做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组织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新成长劳动力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提升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组织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技能培训,积极推行“双证书”制度,提高其就业能力。对退役士兵按其就业意向组织开展相应的职业技能培训。依托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及培训设施,加大职业培训资源整合力度,形成一定数量的适应我市产业发展要求,具有一定办学规模和一定影响的职业院校和技能实训基地。推进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不断扩大高技能人力培养规模。逐步推进高技能人才评价改革工作,做好技能人才的评选表彰工作。完善职业技能大赛管理办法,举办全市职业技能大赛活动。确定职业培训师资培训基地,全面加强技能人才师资培养。加大技能人才的引进力度,提高技能人才待遇和社会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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