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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的备案

发布时间:2020-05-08

一、项目名称: 

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的备案 

二、政策依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三、受理条件: 

1.水利、水电、采掘、港口,铁路行业中实际环境影响程度和范围较大、且主要环境影响在项目建成运行一定时期后逐步显现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行业中穿越重要生态环境敏感区的建设项目; 

2.冶炼、石化和化工行业中有重大环境风险,建设地点敏感,且持续排放重金属或者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3.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为应当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的气体建设项目。 

四、申请材料: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备案申请。 

五、办理程序: 

1.建设单位持所需材料到局审批科办理; 

2.组织专家审核。 

六、办理部门: 

白山市生态环境局 

七、受理地址: 

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通江路67号江北政务大厅3 

八、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九、咨询查询: 

咨询电话:0439-3226650 

十、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一、收费依据: 

 

十二、特别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