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单位住房公积金变更登记
二、政策依据:
《白山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白山金管发〔2019〕2号第十条“单位、个人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应当办理住房公积金变更登记:
(一)单位因各种原因,致使应缴存住房公积金人员、人数发生变化;
(二)单位、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发生变化;
(三)单位、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发生变化;
(四)单位、个人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总金额发生变化;
(五)单位设立批准的证件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职工和个人公民身份号码发生变更;
(六)单位名称、职工和个人姓名发生变更;
(七)单位地址或个人住所、组织机构类型、隶属关系、职工和个人职业、工资发放日等发生变化。”
三、受理条件:
根据白山市《白山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申请条件为:
1.单位依法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并已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2.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登记信息发生变化。
四、申请材料: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营业执照》正本、经办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白山市住房公积金单位信息变更表》、介绍信、变更的证明材料。
五、办理程序:
1.申请人申请:单位经办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前台办理。
2.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一次性告知补齐材料再次申请;不符合申请条件,告知申请人。
3.审批:不符合申请条件退回受理柜员。
4.办结:资料齐全,实时办结。
六、办理部门:
白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七、受理地址:
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通江路67号江北政务大厅4楼
八、办结时限:
即时办理
九、咨询查询:
咨询电话:0439-12329
十、收费标准:
无
十一、收费依据:
无
十二、特别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