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分公司设立登记办理
二、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三、受理条件:
《公司法》第二条: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四、申请材料:
1.《分公司登记申请书》。(系统自动生成或申请人提交);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系统自动生成或申请人提交);
3.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6.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系统自动生成或申请人提交);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五、办理程序:
1.申请:申请人向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符合受理条件进行审查,准予许可送达营业执照;受理需补正申请材料,申请人再次提交申请材料,受理、审查,准予许可送达营业执照;不符合受理条件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存档办结。
六、办理部门:
白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七、受理地址:
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通江路67号江北政务大厅2楼
八、办结时限:
2个工作日
九、咨询查询:
咨询电话:0439-3249585
十、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一、收费依据:
无
十二、特别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