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确认
二、政策依据:
1.《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厅字〔2018〕85号);
2.《中央编办关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划转核增行政编制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8〕169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一条;
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8〕19号。
三、受理条件:
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申请批准开工报告时应当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四、申请材料:
1.建设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等合法身份证明;
2.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
3.消防设计文件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新建、扩建工程需提供);
5.所在建筑的建筑合法性证明文件【说明:改建工程需提供,申请人对建筑整体或者局部进行改建(含室内外装修、用途变更)时,如所在建筑为2009年5月1日前投入使用的建筑,应提供改建部分房屋产权证明,如所在建筑为2009年5月1日后投入使用的建筑,应提供消防部门的消防验收意见书或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凭证。】;
6.《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消防审查合格书》(由施工图审查机构提供)。
五、办理程序:
1.在《吉林省施工图数字化联合审查系统》受理申请人的申请;
2.对申报的材料在系统中进行审核;
3.材料齐全,备案通过。
六、办理部门:
白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七、受理地址:
白山市浑江区长白山大街1818号
八、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九、咨询查询:
咨询电话:0439-3229366
十、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一、收费依据:
无
十二、特别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