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二、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37、38、44条;
2.《吉林城乡规划条例》第45、46、47、48、55、56、57条。
3、《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落实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实施意见》(吉自然资规【2019】2号】)
三、受理条件:
1.主体合法;
2.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
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规章制度。
四、申请材料:
(一)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用地单位提供)
2.建设项目批(核)准文件;(用地单位提供)
3.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择意见书。(用地单位提供)
(二)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
1.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用地单位提供)
2. 建设项目批(核)准、备案文件;(用地单位提供)
3.项目四至范围(附图)、用地权属等情况;(用地单位提供)
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用地单位提供)
五、办理程序:
1.政务大厅综合窗口受理项目单位的选址申请及全部报审要件录入吉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
2.行政审批窗口按照各科室权限转办给各相关人员审查、复核相关报审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做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明确办理下一步规划手续项目单位应提交的相关材料和我局应做的相应工作;
3.行政审批窗口承办科室做出的决定,核发《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或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告知项目单位办理下一步规划手续应提交的相关材料和应做的相应工作。
六、办理部门:
白山市自然资源局
七、受理地址:
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通江路67号江北政务大厅3楼
八、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须上报城规委和组织专家论证的,以及按法定要求须公示的项目,其审查和公示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限)。
九、咨询查询:
咨询电话:0439-3261002
十、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一、收费依据:
无
十二、特别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