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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改建、养护中断道路交通的审批

发布时间:2020-05-08

一、项目名称:

道路改建、养护中断道路交通的审批 

二、政策依据:  

《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2014年12月28日修正)第四十四条因道路改建、养护施工需要中断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交通,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征得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需要半幅封闭,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征得市、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 

三、受理条件: 

需要封路施工或半封闭施工的。 

四、申请材料: 

1.道路改建、养护需中断道路交通的审批申请表; 

2.住建部门道路施工审批表; 

3.申请方单位介绍信; 

4.申请方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5.申请方施工作业防护措施。 

五、办理程序: 

1.受理; 

2.审核; 

3.决定; 

4.送达。 

六、办理部门: 

白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浑江区大队 

七、受理地址: 

白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浑江区大队交通违法处罚室2号窗口(浑江大街392号) 

八、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九、咨询查询: 

咨询电话:0439-5112882 

十、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一、收费依据: 

 

十二、特别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