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道路改建、养护中断道路交通的审批
二、政策依据:
《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2014年12月28日修正)第四十四条因道路改建、养护施工需要中断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交通,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征得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需要半幅封闭,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征得市、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
三、受理条件:
需要封路施工或半封闭施工的。
四、申请材料:
1.道路改建、养护需中断道路交通的审批申请表;
2.住建部门道路施工审批表;
3.申请方单位介绍信;
4.申请方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5.申请方施工作业防护措施。
五、办理程序:
1.受理;
2.审核;
3.决定;
4.送达。
六、办理部门:
白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浑江区大队
七、受理地址:
白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浑江区大队交通违法处罚室2号窗口(浑江大街392号)
八、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九、咨询查询:
咨询电话:0439-5112882
十、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一、收费依据:
无
十二、特别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