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规划条件核实
二、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45条;
2.《吉林城乡规划条例》第40条。
三、受理条件:
1.主体合法;
2.符合村镇规划;
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规章制度。
四、申请材料:
1.建设工程办理竣工规划核实申请表;
2.出具规划条件的,需提交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及附图;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复印件;
4.《建设工程定位验线合格通知书》复印件;
5.有资质测绘单位提供《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测绘报告》;
6.《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7.城乡规划监察大队出具的竣工核实审查意见;
8.消防审查意见或消防验收备案登记。
五、办理程序:
1.受理项目单位的竣工规划申请及全部报审要件;
2.根据规划院的测绘报告及规划监察意见形成初始意见;
3.各领导给出决定性意见;
4.根据意见核发工程竣工规划核实通知书。
六、办理部门:
白山市自然资源局
七、受理地址:
白山市自然资源局七楼建审科
八、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须上报城规委和组织专家论证的,以及按法定要求须公示的项目,其审查和公示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限)。
九、咨询查询:
咨询电话:0439-3261007
十、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一、收费依据:
无
十二、特别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