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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自然人全生命周期服务事项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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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条件核实

发布时间:2020-05-08

一、项目名称:

规划条件核实 

二、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45条; 

2.《吉林城乡规划条例》第40条。 

三、受理条件: 

1.主体合法; 

2.符合村镇规划; 

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规章制度。 

四、申请材料: 

1.建设工程办理竣工规划核实申请表; 

2.出具规划条件的,需提交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及附图;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复印件; 

4.《建设工程定位验线合格通知书》复印件; 

5.有资质测绘单位提供《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测绘报告》; 

6.《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7.城乡规划监察大队出具的竣工核实审查意见; 

  8.消防审查意见或消防验收备案登记。 

五、办理程序: 

1.受理项目单位的竣工规划申请及全部报审要件; 

2.根据规划院的测绘报告及规划监察意见形成初始意见; 

3.各领导给出决定性意见; 

4.根据意见核发工程竣工规划核实通知书。 

六、办理部门: 

白山市自然资源局 

七、受理地址: 

白山市自然资源局七楼建审科 

八、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须上报城规委和组织专家论证的,以及按法定要求须公示的项目,其审查和公示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限)。 

九、咨询查询: 

咨询电话:0439-3261007 

十、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一、收费依据: 

 

十二、特别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