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建设用地检查核验
二、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45条;
2.《吉林城乡规划条例》第40条。
三、受理条件:
1.主体合法;
2.符合村镇规划;
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规章制度。
四、申请材料:
1.发改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项目投资审批文件;
2.人防工程(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文件及保证书;
3.人防工程(防空地下室)防护设计审查文件;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工程用地许可证;
5.人防工程监理规划、监理大纲、监理实施细则及施工组织设计;
6.人防工程六方(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防护)承诺书;
7.地质勘察报告;
8.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及施工图审查单位企业资质证书;
9.施工单位企业资质证书及施工承包合同;
10.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和监理机构组成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及监理合同;
11.防护(化)设备签订合同书及防护(化)设备企业资质证书;
12.经审查合格的全套人防工程施工图;
五、办理程序:
1.受理项目单位的竣工规划申请及全部报审要件;
2.根据规划院的测绘报告及规划监察意见形成初始意见;
3.各领导给出决定性意见;
4.根据意见核发工程竣工规划核实通知书。
六、办理部门:
白山市自然资源局
七、受理地址:
白山市自然资源局七楼建审科
八、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须上报城规委和组织专家论证的,以及按法定要求须公示的项目,其审查和公示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限)。
九、咨询查询:
咨询电话:0439-3261007
十、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一、收费依据:
无
十二、特别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