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情形二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核
二、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十七条;
3.《国务院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9号) 。
三、受理条件:
1.水工程建设规模、任务符合流域综合规划和防洪规划的总体要求;
2.建设规模等级(别)和标准符合《防洪标准》及其他有关技术和管理规定的要求;
3.不影响其他水工程,或者有消除影响的补救措施。
四、申请材料:
1.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核的申请文件;
2.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申请表(专题论证报告);
3.与第三者利害关系说明;
4.企业营业执照(个人申请提供身份证、其他组织、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五、办理程序:
1.受理;
2.审查;
3.办结。
六、办理部门:
白山市水务局
七、受理地址:
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通江路67号江北政务大厅3楼
八、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九、咨询查询:
咨询电话:0439-3221970
十、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一、收费依据:
无
十二、特别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