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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自然人全生命周期服务事项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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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

发布时间:2020-05-08

一、项目名称:

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情形一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 

二、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4.《国务院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9号)。 

三、受理条件: 

1.应当符合防洪标准、岸线规划、航运要求和其他技术要求; 

2.不得危害堤防安全、影响河势稳定、妨碍行洪畅通。 

四、申请材料: 

1.办理审批项目的申请文件; 

2.审批项目的建设方案(可研报告或设计报告); 

3.审批项目的洪水影响评价类技术报告; 

4.审批项目涉及第三者水事权益签署的有关协议; 

5.企业申请提供营业执照(个人提供身份证、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五、办理程序: 

1.受理; 

2.审查; 

3.办结。 

六、办理部门: 

白山市水务局 

七、受理地址: 

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通江路67号江北政务大厅3 

八、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九、咨询查询: 

咨询电话:0439-3221970 

十、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一、收费依据: 

 

十二、特别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