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取水许可审批
二、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七条;
2.《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十条;
3.《吉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
4.《国务院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受理条件:
符合水资源综合规划、流域综合规划、水中长期供求规划和水功能区划,兼顾上下游、左右岸和地区之间的利益,遵守依法批准的水量分配方案;尚未制定水量分配方案的,应当遵守有关人民政府间签订的协议。
四、申请材料:
1.取水许可申请书;
2.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表);
3.与第三者关系的说明书;
4.企业申请提供营业执照(个人提供身份证、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5.属于备案项目的,提供备案材料;
6.利用已批准的入河排污口退水的,提交入河排污口设置同意文件。
五、办理程序:
1.受理;
2.审核;
3.办结。
六、办理部门:
白山市水务局
七、受理地址:
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通江路67号江北政务大厅3楼
八、办结时限:
12个工作日(特殊性质或者特大型的可以延长8个工作日)。(技术评审时间除外)
九、咨询查询:
咨询电话:0439-3221970
十、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一、收费依据:
无
十二、特别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