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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自然人全生命周期服务事项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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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职工参保登记

发布时间:2020-05-08

一、项目名称:  

社会保险职工参保登记 

二、政策依据:  

1.《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第三条; 

3.《关于规范个体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0】212号第一条。 

三、受理条件:  

《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四、申请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劳动合同; 

3.人员增减表。 

五、办理程序:  

1.取号;  

2.申请:本市参保人员到市社保局经办中心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3.受理:经办中心前台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 

六、办理部门:  

白山市社会保险局 

七、受理地址:  

吉林省白山市长白山大街4028号(青沟河西侧) 

八、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九、咨询查询:  

咨询电话:0439-3594611 

十、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一、收费依据:  

 

十二、特别说明:  

白山市参保人员到白山市社保局办理,浑江区社保局参保人员到浑江区社保局(市社保局二楼)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