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吉林省人民政府  |  白山市人民政府
登录     注册
白山市自然人全生命周期服务事项手册
准入阶段 建设阶段 运行阶段 发展阶段 退出阶段
当前位置:白山市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事项手册>准入阶段

社会保险单位参保登记

发布时间:2020-05-08

一、项目名称:  

社会保险单位参保登记 

二、政策依据:  

1.《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第三条。 

三、受理条件: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四、申请材料:  

1.已登记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申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授权委托证明书、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公章、法人章; 

2.其他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申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授权委托证明书、银行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公章。 

五、办理程序:  

1.取号;  

2.申请:本市参保人员到市社保局经办中心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3.受理:经办中心前台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 

六、办理部门:  

白山市社会保险局 

七、受理地址:  

吉林省白山市长白山大街4028号(青沟河西侧) 

八、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九、咨询查询:  

咨询电话:0439-3594611 

十、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一、收费依据:  

 

十二、特别说明:  

白山市参保人员到白山市社保局办理,浑江区社保局参保人员到浑江区社保局(市社保局二楼)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