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登记
二、政策依据:
《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 10 号第三条 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积极组织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促进发展多种类型职业介绍机构,为劳动者就业和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服务。
三、受理条件:
1.依法具有用人单位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具有招用工的真实意愿。
四、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3.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一份;
4.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一份;
5.招聘信息原件一份;
6.用人单位空岗报告单原件一份。
五、办理程序:
1.受理:收到申请人申请;
2.审核: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办结:将招聘信息发布。
六、办理部门:
白山市人社局
七、受理地址:
白山市就业局一楼大厅或白山市人才交流开发中心二楼大厅
八、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九、咨询查询:
咨询电话:0439-3224976
十、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一、收费依据:
无
十二、特别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