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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公民婚姻登记—离婚登记

发布时间:2020-06-28

一、项目名称: 
国内公民离婚登记
二、政策依据: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
三、受理条件:
1、男女双方其中一方具有白山市浑江区户籍的公民进行离婚登记的申请;
2、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离婚;
3、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四、申请材料:
1、当事人各提交 2 张 2 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2、男女双方应当在离婚协议书上现场签名并留指纹;
3、自愿离婚的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并按指纹,原件为两份;
4、双方当事人提供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军人不需要提供户口簿),核对原件;
5、军人提供军人证件,身份证核对原件;
6、军人提供由政治处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原件一份;
7、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遗失,婚姻登记机构可以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
8、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结婚证遗失并提供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提供的上述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五、办理程序:
1.申请:申请离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向区行政服务中心婚姻登记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在窗口工作人员面前亲笔签名和按指纹。窗口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给予指正;
3.审查:浑江区行政服务中心 2 楼婚姻登记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不予通过的,当场给予指正;
4.取证:窗口办结,当场发证。
六、办理部门:
白山市浑江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七、受理地址:
浑江区政务大厅二楼婚姻登记处
八、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九、咨询查询:
咨询电话:0439-3217118
十、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一、收费依据:
十二、特别说明:
1.身份证户口簿复印格式: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在同一张 A4 纸的同一面,男女各一版面。
2.结婚证或离婚证复印格式:本人的结婚证(或离婚证)首页及内容页复印在同一张 A4 纸的同一面。
3.离婚协议书复印件 2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