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国内公民结婚登记
二、政策依据: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
三、受理条件:
1、男女双方其中一方具有白山市浑江区户籍的公民进行婚姻登记的申请;
2、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3、结婚年龄:男性年满 22 周岁,女性年满 20 周岁;
4、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5、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四、申请材料:
1、2 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原件 3 张;
2、自愿结婚的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并按指纹,原件为 1 份;
3、双方当事人提供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人不需要提供户口簿), 核对原件;
4、军人提供军人证件,身份证核对原件;
5、军人提供由政治处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原件一份;
6、婚姻状况为离婚的当事人需提供离婚证,核对原件;
7、婚姻状况为丧偶,当事人的户口簿婚姻状况栏应由户籍部门更改为丧偶。
五、办理程序:
1.申请: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向区行政服务中心婚姻登记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在窗口工作人员面前亲笔签名和按指印。窗口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给予指正;
3.审查:浑江区行政服务中心 2 楼婚姻登记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予以登记;不予通过的,当场给予指正;
4.取证:窗口办结,当场发证。
六、办理部门:
白山市浑江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七、受理地址:
浑江区政务大厅二楼婚姻登记处
八、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九、咨询查询:
咨询电话:0439-3217118
十、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一、收费依据:
无
十二、特别说明:
1.身份证户口簿复印格式: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在同一张 A4 纸的同一面,男女各一版面。
2.结婚证或离婚证复印格式:本人的结婚证(或离婚证)首页及内容页复印在同一张 A4 纸的同一面。